【大紀元2017年11月14日訊】酒駕加費制度實施3年來,強制汽車責任險因酒駕被加費的有6.96萬件,加費金額為新台幣1.49億元,但還是不夠理賠,為合理反映理賠成本,金管會宣布明年3月起,酒駕加費調升為3600元。

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,酒駕加費制度從103年3月實施以來,截至今年8月底,因酒駕強制汽車責任險被加費的有6.96萬件,加費金額為1.49億元,但所收取的保費不符合實際理賠支出。

張玉煇指出,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修正完成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加費費率表」,調整每次酒駕加費,從原先的2100元調升至3600元,將於近期發布,預計明年3月1日起實施。

張玉煇說,明年3月1日起,酒後駕車加費每次加費金額由現行的2100元,提高為3600元,即前一年有違反酒後駕車紀錄次數乘上固定金額3600元加收汽車責任險保費,不設上限。

若以超過25歲至30歲男性自小客車投保強制汽車保險的保費為1866元計算,當被酒駕加費2次時,則強制車險保費為9066元;被酒駕加費3次時,則強制車險保費將破萬,達12666元。(轉自中央社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