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大紀元2017年11月11日訊】瑞士最高法院今天表示,他們已駁回德國汽車製造商BMW集團(BMW)的上訴,BMW須支付瑞士競爭委員會5年前處以約1億5800萬美元(約新台幣47億元)罰款。
法院表示:「瑞士聯邦最高法院已經駁回BMW集團的上訴…關於2012年被處以約1億5700萬瑞郎的罰款。」
瑞士競爭委員會(COMCO)聲稱,自2003年以來,BMW集團阻止瑞士國民在國外購買旗下的BMW和迷你車。
瑞士競爭委員會當時指出,歐洲經濟區(EEA)內BMW經銷商的契約中有一項條款,禁止向歐洲經濟區以外國家的客戶銷售產品,因此個人難以將汽車進口到瑞士。
BMW集團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,並針對罰款向瑞士聯邦行政法院提出上訴,瑞士聯邦行政法院於2015年駁回上訴。
然後BMW集團向瑞士最高法院提出上訴,法院在上個月作出決定駁回上訴,並於今天公布消息。(轉自中央社)